各機關依「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」辦理事故通報時,請優先利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以下簡稱保訓會)事故通報專用電子信箱(safety@csptc.gov.tw)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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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任人事
張貼日期: 2026-01-27 09:5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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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
各機關依「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」辦理事故通報時,請優先利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以下簡稱保訓會)事故通報專用電子信箱(safety@csptc.gov.tw)辦理,請查照。 |
| 一、 |
依據保訓會115年1月21日公護字第1159060011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按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(以下簡稱抽查要點)第12點及第13點規定,各機關發生重大事故或主管機關發生一般事故時,應於72小時內依事故類別填具通報表通報保訓會。為提升通報時效,請各機關自即日起,優先將通報表掃描電子檔傳送至保訓會專用電子信箱(safety@csptc.gov.tw);於農曆春節連假期間(按:115年2月14日至22日),各機關仍應依規定落實通報。 |
| 三、 |
為利案件掛號及分類,電子郵件主旨請統一標註為:「【事故通報】機關名稱-事故日期(例:1150116)」,以利保訓會彙整。 |
| 四、 |
有關旨揭通報表件(抽查要點附表四、附表六),請至保訓會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sptc.gov.tw)「安衛防護業務/安全及衛生防護/『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』各項附表」項下,下載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