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下稱保訓會)請各機關 (單位)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(下稱 安衛辦法)相關規定,落實辦公場所設施維護管理並強化 反偷拍防制措施一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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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兼任人事
張貼日期: 2026-06-29 09:46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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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
依據保訓會115年6月18日公護字第1159060109號函辦理,併附前函影本1份。 |
| 二、 |
邇來媒體報導偷拍事件頻傳,保訓會為防範職場環境遭受偷拍或不當窺視,避免公務人員遭受不法侵害之危險,請各機關(單位)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安衛辦法等相關規定,善盡辦公場所及相關住宿、休憩設施之維護管理責任,包含以下重點: |
| (一) |
針對機關內部公共盥洗室、哺(集)乳室、更衣室或值夜室等高風險隱私敏感空間,宜主動實施反偷拍防制措施(如人員定期巡檢或執行針孔攝影偵測等),並作成紀錄。 |
| (二) |
機關辦公場所潛在危險區域(如夜間停車場、樓梯間等)宜安排保全或管理人員定時巡邏,並於高風險處所安裝監視及警報設備,如警鈴系統、緊急按鈕、24小時閉路監視器或無線電話通訊等裝置,以維護公務同仁之人身安全。另注意避免針對特定人員或高風險隱私敏感空間進行拍攝、錄影(音)等侵害隱私行為。 |
| (三) |
強化預防偷拍事件發生之相關行政管理措施,如建立有效之門禁管制(如配戴識別證)、夜間或獨自執行職務之保護措施(如於高風險環境採取協同作業)、哺(集)乳室、更衣室或值夜室之人員管制等。 |
| (四) |
明確公告反偷拍行為規範,辦理危害預防及緊急應變訓練,建立偷拍危害事件處理程序,及啟動通報警察等維安機制之時機(如與當地警方及檢調單位建立聯絡網)。 |